偷同事手机短信勒索男子领刑八个月
2013-02-04手机防盗 编辑:李木然
一男子贪小便宜,不仅将同事留在单位的手机变卖后挥霍,且还发信息威逼其拿钱来赎手机,最终落入法网。近日,城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,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据了解,去年4月10日8时许,在工厂维修室加班的刘某感到有些无聊,环顾四周时发现一部放在此处充电的手机,仔细一看是同事刘某某的,遂趁无人之机将手机据为己有,后销赃500元挥霍。事后,刘某觉得不过瘾,便向刘某某的另一部手机发信息,逼迫他拿800元来赎回其手机。刘某某一看十分气愤,遂报警,后警方将刘某抓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,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可从轻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