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北京市召开座谈会,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。北京市拟出台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2010年9月8日,一位客户在移动营业大厅办理手机实名登记。应工信部要求,自2010年9月1日起,我国正式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,新入网手机用户需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,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时,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对此,与会人员表示,北京市在贯彻落实网络微博客实名制上带了头,此次也将严格贯彻落实该决定相关要求,确保网络信息安全。首先就要在落实手机实名制上起到带头示范作用。据悉,本市拟出台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元起、网络技术专家胡延平等表示,北京市率先制定本地办法落实全国人大决定,发挥了首都的率先垂范作用。此次特别提到的手机实名制工作,也是进一步落实网络信息实名制的关键。希望北京市尽快出台办法,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。
■ 部门说法
手机实名是网络实名基础
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,手机实名制是互联网实名制的基础,手机实名不夯实,所有的实名都是空话。如果推行手机实名制,则微博等实名认证时,只需要认证手机即可。只要手机实名,将来注册或者其他实名,均可以通过手机实名实现。
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,新用户如何形成机制以及老用户如何逐步实施,是新规定的核心议题。而且,在实施之初,需要配套的实施细则。新京报记者 金彧
■ 专家观点
手机实名制关键在运营商
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表示,手机实名制不是突然的事儿,是逐步推进的过程。2010年8月31日,工信部发布了手机实名制的规定。2012年12月28日,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。这两个规定是北京市推进手机实名制的依据。
胡延平认为,要从两方面看“手机实名制”。一方面,网络欺诈和网络犯罪的存在,用户实名信息有被泄露风险,需要加强保护。另一方面,从经济学的角度看,商业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,用户和运营商都天然地需要真实性,越接近实名制,越容易获取双方都有保障的服务,将交易成本降至最低。这是市场的决定,也是多方博弈的结果。
胡延平指出,手机实名制推行的关键在于运营商。运营商在发放手机号或者入网合作时,要核实用户信息。在存量用户中,对于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准确的,运营商需要核实。而针对新增的用户,需要建立长效机制。
文章来源:新京报